貳拾柒

【all勋】他们

※小魏这一生所有的男人




1


我对恋爱的认识远比我所能理解这个词的时候要早。那时的我几乎不懂心跳加速代表着什么样的感情。


我初中的语文老师是个南方男人,他和周围人比起来是瘦小甚至羸弱的。同组的女老师时常调侃他像纸片做的人,怕他在冷风呼啸严冬里一个不小心就被刮跑了。


我们那个身材弱小,长相精致的语文老师连说话也是细声细语的。他的课堂,一旦有人在下面哄笑,他就会变得不知所措,耳根子都跟着红起来。他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温和的,温和到让人感觉这个人貌似很胆小。


从他口中说出过的最严厉的惩罚就是“你把这篇课文抄两遍,明天交给我。”我差不多就是那个被他罚抄最多的倒霉蛋。可除此之外他拿我却也是再无计可施了。


默写的时候,他喜欢一圈圈在教室里踱步,其实也没有什么意义,那几个后排的学生从来没合上过放在书桌里的教材。每当他从我身边经过,他身上独有的苦茶味就会飘进我的鼻息。像极了冬天里的冷杉,清冽,苦涩。


初三下学期,分别的悲伤开始在大家身上蔓延,情绪有着传染般的魔力。温柔年轻的何老师给我们上课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学生们议论他,说我们班成绩不好,他不能接着带毕业班了,要去到初一教课。从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再没见过他。


初三最后一次模考结束,小何老师回来了。几个月不见他,他身材又清减了不少。下课后他特意把我叫了出去,那对当时的我犹如家常便饭。这三年我可是他办公室的常客了。


他把曾经没收过我那本水浒传还给了我。时间久远,我都忘了他具体对我说了什么。只知道是一些告别的话,和要我考上重点学校要好好学习的叮嘱。


我便知道这段路途护着我的人不能陪我走下一程了。那个会把我抄写的课文仔细看过一个个挑出错别字,会把会在运动会上带着全班同学喊我名字的人,会在闯了祸后从教导处把我领回来的人,要永远留在我人生里最明媚的时光里了。




2


每个人在青春期里都会有那么一点没有缘由又无法压制的叛逆感,我在高中时这种感受要更加强烈一点。但也只是在心里默默画一方天地来想想了。


和所有不美满的初恋一样。我们在彼此都不知道怎么爱别人的时候相遇,相互吸引。那个人是个骄傲的男孩,缺乏了点出众的实力,却不影响他身体里要溢出来的夺目的光彩。


后来,在喜欢这件事上,他也把他 扬扬洒洒,我行我素的个性发挥到了极致。高中那时候,我还挺有人样的,积极上进,成绩优异。反而他是老师眼里不入流的那类学生。


印象里,在学校他就从来没有好好穿过校服。上衣不是系在腰上,就是当斗篷披在肩上。在全体剃成板寸的男生堆里,就只有他剃了两边,把中间那撮梳的高高的,像人群中显眼的公鸡。


后来我做了风纪委员,他迟到的就越来越凶了。几乎每天都被我堵在门口记名,他却也从未针对过我,我已经记不得在某一个不普通的早上,他剃成跟我如出一辙的啊我平头,校服穿的板板正正,跟我说“你要是亲我一口,哥以后都罩着你。”


我们小心翼翼又隐秘的爱情应该就是这样开始的。可能这只是对我来说,当时的我是极其害怕我们的关系有那么一点的泄漏的。他却连走路都要大摇大摆的贴着我,把他拥有的一切昭告天下。


有一次他照样贴上来被我一脚踢远,他无厘头的说他最喜欢的交通工具是摩托车,以后他一定要拥有一辆摩托车,把我放在后座,他就可以开的很快很快,好让坐不稳的我只能紧紧靠着他的后背。


年纪越小,莫名其妙的自尊心和倔强就会越大。我们都不肯向对方妥协,我的别扭总是被他寻了开心。他的那些不正经我从来没有回应过,可我确信当时的我把最不成熟和最真挚的感情都给了他。


我们分开很久很久以后他还谴责过我仿佛从来没有爱过他就像当初他认定我就是一块捂不热的硬石头。我只知道当我看穿他小小花招背后的温柔浪漫后,他早已从我的世界擦肩而过了。曾经那个追风少年的摩托车后座一定会载上能双手环抱他的人。



3

  

大二的时候,我被学生会抓了去迎新。那年九月的暑气还没过,天非常热。我们在遮阳伞下坐了一排整理新生的档案。一个很高的男生出现在我面前把阳光挡的严严实实。


那么高大的一个男孩,一开口就软软的叫我哥哥,向我打听信息工程系的新生报到处。我给他指了路,结果他转了半天又转了回来,说他迷了路,想等我忙完让我带他去找。


直到后来我们在另一座城市走散,我迷了路,他驾轻熟路的找到我。我才知道他是方向感那么好的一个人。偏偏那时的我犯耳根子软的毛病,很吃他这一套,我这个弟弟稍微一示弱,我就能被他拿捏住。


包括他眼里噙着泪,对我说,“哥哥,我想做你男朋友。”的时候。我的脑子都是空白的,只想揉揉他的脸蛋,把他的脑袋放在肩膀上哄哄。没办法,弟弟的小梨涡太好看了,我是最见不得他掉眼泪的。


我承认我起初是被他的套路打败了,但好在结果没有很坏。我是真的喜欢他,愿意把一腔热血倾注在一个人身上。人活着,总要不计后果那么一回。


我把他放在弟弟的位置上,忽略了他是个成年人,从始至终他也从未缺少过对我的回应,反而他的爱意那么炽热张扬。把我交付出去的真心烘托着温暖着。


快毕业时,我同他说我想去北京,去创业。他告诉我,他想出国读研。他问过我愿不愿意等他,我没有回答。在这条岔路口,我们都没能干预对方的决定,介入对方的世界,参与彼此的未来。




4


北漂的生活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但好在还在我承受的范围之内。我托朋友帮忙,找到了住所,几经辗转找到了在一家报社做排版的工作。每天下班我都要从繁华涌动的人潮向外走,走到五环之外倒三趟地铁,徒步三公里的路程才能回到我租的郊外的那个小平房。


我住的地方有两间,我去时还有一个合租的室友,是个程序员,可能受他职业的影响,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是个刻板的理工男。长期码代码的工作程序让他似乎特别执着于对物体的排列。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按照他的习惯物放有序。我也乐得清闲,有人承包了这件差事。


相处久了,我们的关系也分外和谐,他会帮我修时亮时不亮的台灯,我会在他奋战到凌晨时给他端过去一碗热汤面。还有他送来的被他徒手劈开的大西瓜。那些日子里有我再也找不回的知足和岁月静好。


最难的一次是有一回我们组办的那个专题,一部分文案要重审,等主编敲定了已经过了下班的时间,我们加班到很晚,我是最后离开的,走出地铁站已经将近十一点了。天下起雨来,我疲惫的走不动。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我一抬头,居然看到我的室友,他撑着伞站在路灯下,光把他本来就白净的脸照得明亮,看见他那一刻我的鼻子突然就酸了。


我们走上回家的那条泥泞的小道时,路灯突然坏了,那一下子像炸了毛的猫,整个人扑进我的怀里,挂在我身上,大嚷着“救命,有鬼。”我知道他怕黑怕的要命,只觉得这个人又生动了不少。北漂的日子太冷太艰难,这点鲜活在我的生命里是那么的可贵。


慢慢的,我们一起生活的那个房子,好像真的有了家的氛围。我们在一起的过程只是心照不宣,又自然而然的。以前我住在这座小房子里,会害怕永远就这样平庸下去。可是有他在我身边,又好像什么都不怕了,这一处容身之所给了我继续前行的动力。


北漂的第三年,我们俩都在蒸蒸日上。有天晚上,他出去接了个电话就一直没有回来。我猜是他家里人打来的。我等了他一宿,可惜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我枕边都是空落落的。他红着眼圈回来,身上有很重的烟味,嗓子都是哑的,我猜他是蹲在门口抽了一夜的烟。他说,他想家了。我突然有了被遗弃的失落。


我知道这份短暂的安稳要离开我了。直到送他踏上了回家的列车我都没有多问一句。我能这么轻易的就放手,不是因为失望了不爱了。而是因为我太爱他,舍不得让他和我一道游荡。所以我根本不需要逼迫他给我一个交代。




5

  

我三十二岁生日那天创办了自己的美食杂志,做了主编,从成功人士混成了知名人士,也是那天,我遇见了那个有趣的小孩,他是刚出道的小偶像,被经纪人拉来我的发布会扩充人脉。


台下坐着很多时尚杂志的主编,他反而愿意往我身边挤。不可否认他是个健谈的小孩,说话又有分寸很招人喜欢,可初次见面就一直往我身边贴,靠的非常近,让我不太自在。他小小年纪进入娱乐圈我以为他是个会察言观色的,我瞪了他好几眼他也不为所动。


他后来频繁的往我杂志社跑,我知道他的心思,却实在是不愿意陪半大的孩子玩的,他念念有词的所谓追求我也不曾放在心上。可是少年人表达的爱意热切又真诚。他满嘴的甜话多多少少让我招架不住。


我半真半假的问他“你成年了吗?”他认真又急切的说“我都二十了!”我当时就在心里想 如果我们认识的时间再早个两年,我怕是要进局子了。


他几乎天天到我这里来签到,美名其曰顺路接我下班。在他的软磨硬泡之下,我们的关系也算得上是突飞猛进。时间越来越长,他的粘人程度也越来越得寸进尺。


他的突然走红在我心中绝对称不上是意外。他有这个能力,靠自己的能力得到他应得的,我应该为他高兴。而娱乐记者半真半假捕风捉影的话也开始在网络上掀起一阵又一阵的浪潮。小孩似乎对此格外激动,他仅仅攥着我的手。要和记者摊牌,退出娱乐圈。


我总知道如何浇灭他的一腔孤勇。也做了一次仗着别人的喜欢肆无忌惮的人。


“我不会跟你公布恋情也没有喜欢过你。我很怕麻烦,你给我带来了麻烦,以后就不要来找我了。”说话时我根本就不敢看他。我怕看见我的少年眼中泯灭的光。我怕看见他掉眼泪,最怕自己心软,怕我的优柔寡断负累他。所以我用一句假话审判了我们的结局。




6


早个几年的时候,我突然对轰轰烈烈的爱情就没那么渴望了。只想平平淡淡,细水长流的过余生。孑然一身久了还是会惧怕孤独。我不想要爱情,但我又是那么的渴望幸福。


恰好有那么一位浪漫先生出现在了我的生命里。他离异两年多,带着个五岁的孩子。小生命总归能给家庭带来归属感。我这辈子都遗憾就是没能养个女儿,像公主似的宠着。这样看来,我的愿望也只能以另一种方式实现了。


成熟男人的求爱是不需要做太多铺垫的。在这个年龄还能找到一个对他肆意撒娇不被嫌弃,想宠你像个孩子的人太难了。所以我也无从抗拒这份迟到多年的感情。我们的一见如故总是要让我怀疑我们错过彼此良多。


认识不到一个月,我们就搬到一起住,日子也就这样过起来了。从离家在外闯荡至今时今日,那都是我所拥有过的最温暖的家。我想慢慢陪伴着孩子长大,从没有过照顾孩子的体验,让我倍感焦灼,但我不讨厌浸在柴米油盐里的每一天,想这样平平淡淡一直到老。


有一回我看见还在桌子上摆了一本我从没见过的漫画书,问了一句,他幸福又炫耀的告诉我,是妈妈买的。孩子是不会伪装情绪的,他还是看着我的脸色收敛了笑意。我揉揉他的脑袋笑了“那我们让爸爸把妈妈接回来好吗?”


原来他的前妻不止回来找过他一次,他却一次次拒绝了复合的提议。这其中有什么阻力牵绊他已是不言而喻。这一次我却做了自私鬼,我不敢说,我不想说,我贪恋入冬以后的每一个晚上,他把我搂在怀里,让我冰凉的手贴在他肚子上给我暖手。第二天从暖和和的被窝里醒来就能闻到饭香味。


孩子妈妈总会来看孩子,他们母子感情很好,碰巧那回我去接小宝放学,他们一家人牵着手在我视线里走远。他终于走出了我的生活。我最怕失去的东西还是没有了。


记忆里北京从未下过那么大的雪,偏偏那天就遭了一场。帝都的棉雪不比在东北老家那边刀锋似的割进皮肉,砸在皮肤上,雪结成一块一块,贴在脸上,糊进了眼睛里,就这体温化成了水温润了视线。我不知道是我的体温在下降还是雪变得烫人。我感觉有什么在我身上灼烧,烧掉了我的一切。我不会再有爱情了,我的幸福也跟着死了。




7

  

去年我生了一场大病,在家休息了快一年。主要是自己犯了懒,原本只是胃不太舒服,去了医院也没查出什么,干脆给自己放了长假。


我一日三餐的好生吃饭,仔细的伺候着我那脆弱的肠胃。可还是不见好,三天两头它就要给我点颜色看看。体格也日渐消瘦了下来。助理时常给我送饭,每次他一见我就劝我去大医院好好查查。


年初那会儿,我疼的不敢弯腰被助理架着去了医院,居然碰见了老邻居。小时候我们住在一栋楼里。我每天放学见他他还是个奶团子。拜拜嫩嫩的,不太爱理人,对我也称不上友好,可我就是爱逗他玩。


他比我小几岁,我上了学,我们就再没在一起玩过弹珠拍过皮球。有时候我远远看见他,他就跑开了,好像就是远道而来看我一眼。再后来他们一家都搬走了,听邻居说去了大城市。总是是没在相见了。如今再见面她成了我的主治医生,半条命放在了人家手里。


我们添加了联系方式,他天天给我发消息,问一下无关紧要的事,也不告诉我检查结果。问来问去就是那几句吃了吗,喝了吗 ,睡了吗?不知道是谁忍受他这么无聊的人。


最后仍是我被他的无聊打败了。每天居然等他他给我发晚安。好像听了这句晚安我真能一夜好梦。


今年过年我没回家,窗外的万家灯火照着我的孤独。电视机里放着春节联欢晚会,我捧着自己煮的速冻饺子,接了他给我打来的新年的第一个电话。


“过了年就到医院来接受治疗好吗?我陪你。”


“我想家了。”


他居然第二天早上直接来按了我的门铃,打开保温桶,里面是酸菜汤。跟家那边味道很像,我随口说了句,弟妹好手艺,兄弟有口福啊。


他紧接着答“你哪有弟妹,这是我做的。”


我没放下汤勺,夹了一块排骨就当没听见。


“跟我回医院接受治疗吧。”


“什么?”


“你不要怕,我陪着你。”


兜兜转转这么一大圈,错过了三十多年。绕了这么一大圈一圈,也没绕出去。决定好的事又被人动摇了。即使很痛苦,我也是愿意,再多活一些时日,好多看他几眼。人世间走这一回,到最后还是自私多了一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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